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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自杀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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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5745人看过
导读:自杀不构成犯罪,现行刑事法率并没有规定自杀犯了特定的罪名,根据《刑法》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故此自杀不算犯罪。依旧不清楚自杀构成犯罪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根据规定自杀构成犯罪吗?

一、根据规定自杀构成犯罪吗?

1、自杀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自杀不算犯罪。

按照法律精神来看,自杀是应该属于故意杀人,只不过这中行为侵犯的是自己的生命权利,没有侵犯他人.但是基于犯罪人已经死亡,所以谈不上承担法律责任,没有法律责任的承担者,这种刑事立法也即没有现实意义,故刑法没有明确自杀行为是犯罪。

虽然自杀是不违法的,但是以自杀的方式骗保险金是不允许的,保险公司会审查,认定是自杀的就不赔了。

2、致人自杀一般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二、自杀案件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自杀案件不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具体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1、相约自杀。

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

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

3、教唆、帮助他人自杀。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去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本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1、区别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本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否则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有些人可能会选择自杀,对于此类案件,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对自杀构成犯罪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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