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内容主要保护什么?
(一)著作权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有: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二)商标权
商标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目前我国只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实行强制注册,通常所讲商标均指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为十年。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专利权
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是什么
专利保护的客体,是指专利保护的对象,即可以取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保护的对象仅指发明,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与发明并行的工业产权保护的客体。因此,大多数国家仅把发明作为专利保护的客体,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分别另行制订与专利法平行的法律来保护。我国保护的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工业产权的客体,这三者在我国统称发明创造。
(一)发明
发明是发明人的一种技术思想,它是利用自然规律做出的能够解决技术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或称技术构思。发明又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其相应的专利通常分别称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
(二)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也是人们的一种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案,俗称“小发明”。它与发明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它与发明也有以下几个不同点:
一是实用新型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发明,也就是说,它只能是对机械、设备、装置、器具、日用品等产品的新的设计,因此,工艺方法发明不能以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二是实用新型一般比发明的创造性要低一些,发明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知识产权保护自然人的知识产权不受他人的侵害,首先需要确定实际的保护的权利的内容,如果权利受到他人的侵害,可以按照实际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处理侵权的方式,确定之后保护当事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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