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岁敲诈勒索判刑吗?
1、16岁的公民若是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不一定会被判刑。存在以下情形1的,即使罪名成立,法院也不会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敲诈勒索行为不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构成犯罪吗?
1、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敲诈勒索三人以上被害人财物的,属于多次敲诈勒索;在不同时间、地点敲诈勒索同一被害人财物的,属多次敲诈勒索。
2、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三、敲诈勒索算暴力犯罪吗?
1、敲诈勒索算暴力犯罪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而且使用的手段也是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因此属于轻微的暴力犯罪
2、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涉案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若具有以下情形可将标准定为一千元以上: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受过敲诈勒索的行政处罚;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利用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6)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规定,只有是敲诈勒索的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或者是多次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敲诈勒索罪。对16岁敲诈勒索判刑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