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服刑人员身份特殊,在监狱服刑时行动自由受限制,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其可以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诉状,请求监狱部门转交法院。
法院一般会派工作人员到监狱办公,法官到达现场审理案件,结果如下:
1.双方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制作调解书。
2.双方不能调解的,通常按照普通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是否离婚。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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