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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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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890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职工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相关的法律规定。
职工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办理退休需要下列材料:职工本人的身份证退休申请书;劳动合同书;职工的档案;缴纳社保的证明等。如果职工因病、因伤退休的,还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失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材料,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职工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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