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用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1、租用集体厂房拆迁补偿的内容有被征收厂房的价值的补偿、因厂房造成搬迁需要的临时安置费、因征收厂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企业拆迁主要是对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对厂房、宿舍建设的补偿、对企业经营设备、设施建设的补偿、对停产停业所造成损失的赔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有什么项目?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需要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三、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1、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四、集体土地上厂房拆迁怎么补偿?
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如果租赁合同未到期,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有明确的约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征收土地补偿款进行处理。
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也应该进行补偿。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
2、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补偿。
(1)房屋等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进行补偿。依据“谁投入、谁获益”的原则,公平合理进行补偿。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权属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评估机构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2)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具体包括修建地坝、水池、道路、堡坎、院墙等投入的资金,各类补偿标准不一,评估清点时不应有遗漏。
租用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补偿,各地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拆迁政策而定,一般是有房屋拆迁费用、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用、不可移动设备补偿费、租用厂房合同违约补偿金、厂房设备移动搬迁费等。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关于租用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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