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办理协议离婚的申请人必须是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应当有有效的婚姻。协议离婚的离婚证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双方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离婚协议必须合法有效;
5、离婚协议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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