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夫妻登记离婚要具备怎样条件

夫妻登记离婚要具备怎样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363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登记离婚要具备怎样条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夫妻登记离婚要具备怎样条件

夫妻登记离婚需具备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必须自愿达成离婚的合意;

3.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内容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要具备如下条件: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

2、双方具有合夫妻关系、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协议离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夫妻登记离婚要具备怎样条件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离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