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强制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强制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305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强制离婚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强制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一、强制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在我们国家,没有强制离婚的制度,但是当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进行判断,认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会判决离婚。那么什么叫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呢,列举了以下几种具体的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扶助和精神抚慰。

二、谁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不仅可以对违法者进行制裁,而且可以对受害人进行补救。这样既能达到惩罚、教育侵权人的目的,又能收到保护、抚慰受害人的效果,使被害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偿。

因此有过错方一定不能提出离婚赔偿,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因自己忠于婚姻却受到了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而要求赔偿

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只有因为过错方的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依此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不起诉离婚而仅依据此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基于此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比如夫妻俩原是表兄妹,因一些情况而领取了结婚证,由于法院是禁止三代以内近亲结婚的,所以这段婚姻本来就无效,但是此时无论是谁都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因为法律规定了只有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强制离婚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离婚相关

  • 372次阅读
  • 若要进行强制执行程序,需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存在具有法律效应的决定文件,例如由法院发布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调解书等;这类文件明确规范了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其次,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条款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履行责任,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此外,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也必须在法定期限之内向有关机构提交执行申请,逾期可能会影响到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10-07 1152次阅读
  • 2024.08.05 2082次阅读
  • 455次阅读
  • 在正式执行程序中,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必须得到充分满足:首先,追求执行的法律文件必须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如由法院所发布的具备约束力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等。紧接着,被执行方必须未能有效地履行这些法律文件中所规定的应尽义务。最后,作为申请执行方,您有责任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的执行申请。
    2024-10-18 1360次阅读
  • 2024.02.20 1621次阅读
  • 417次阅读
  • 行政强制执行须满足以下法定条件:首要要素是行政相对人依法承担的法定义务存在且逾期未能切实履行;其次,对应的行政机构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对当事人的催告工作,以敦促其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再者,当事人在催告期限内并未履行相应义务,同时也未提出具有说服力的理由进行辩护;最后,执行的具体对象与范围必须清晰明确,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执行的方式及流程亦需严格遵循法律规范。
    2024-10-07 1141次阅读
  • 2024.02.25 1585次阅读
  • 43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