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建设自然保护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如何办

建设自然保护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如何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253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建设自然保护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如何办问题带来帮助。
建设自然保护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如何办

一、建设自然保护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如何办

建立自然保护区而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认为土地征收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建立自然保护区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行政行为,被征收土地的村民认为征收补偿不合理的,可以向征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建设自然保护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如何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征收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征收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