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金融诈骗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金融诈骗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572人看过
导读:金融诈骗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金融诈骗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的法律知识,可以查看文章具体内容。
金融诈骗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一、金融诈骗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金融诈骗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金融诈骗类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

(四)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二、金融诈骗类犯罪有哪些

金融诈骗类犯罪有: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票据诈骗罪: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金融票据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4.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5.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6.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7.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8.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法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一)金融诈骗罪侵犯的是受国家刑法所保护而为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就诈骗罪的侵害对象而言,所有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均是公私财物,从这一角度讲,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但是,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单一客体,而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关系,还同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了国家市场经济秩序。

(二)金融诈骗行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

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保险索赔、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等形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金融诈骗罪的主观因素

诈骗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必须具有非法改变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下列是本罪的两种构成主体:

1、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关于金融诈骗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的解答。金融诈骗罪是由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形式的诈骗罪,金融诈骗罪采用不合法的手段破坏整个金融管理秩序,影响整个金融圈的信誉,也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步。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金融诈骗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