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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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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150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样计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样计算的?

一、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样计算的?

具体出狱时间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折抵管制两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具体的情况如下:

1、出狱时间要严格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执行,即法院判决书上都详细载明刑期的结束日期,该日期即为出狱日期,不需要计算;

2、如果服刑期间依法减刑的,减刑时间也会在法律裁定书中详细载明,按减刑裁定书载明的刑期结束时间执行即可,也不需要计算;

3、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对服刑时间的表述是这样的:判处有期徒刑多少日止,后面的时间即为出狱时间。

服刑期从被限制自由关押在看守所开始计算,刑满就可以出狱,或者表现好减刑也可以出狱。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二、拘役怎样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享受两种待遇:探亲;报酬可以根据劳动量支付。拘役一般只适用于性质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构设置的看守所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刑满释放日期,应为判决书确定的刑期的终止之日,拘役需要由公安机构来执行,在拘役期间每个月可以回家1~2天,犯人参加劳动的,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拘役属于主刑的一种,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限制人身自由

对于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样计算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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