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公安机关对怀孕妇女是不是能羁押?

公安机关对怀孕妇女是不是能羁押?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075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安机关对怀孕妇女是不是能羁押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公安机关对怀孕妇女是不是能羁押?

一、公安机关对怀孕妇女是不是能羁押?

怀孕、哺乳期内,不宜羁押。怀孕妇女涉嫌犯罪,可以取保候审。如果判刑,可以适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怀孕的妇女,可以不执行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可以监视居住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所述,怀孕妇女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因为嫌疑人是怀孕的,因此不可以羁押,不适用批捕刑拘等措施,一般都是家属会提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由嫌疑人家属提供保证金,等届满后仍需要调查证据的,应当变更为其它强制措施。

对于公安机关对怀孕妇女是不是能羁押?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