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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法定继承能不能必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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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98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法定继承能不能必须公证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房产法定继承能不能必须公证

一、房产法定继承能不能必须公证

法定方式继承房屋的,没有规定一定要公证,能不能申请公证,由继承人自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

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不关有没有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

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孙女不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只能以代为继承人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据《民法典》和《公证法》的规定,法定继承房屋的,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公证,能不能申请公证由继承人决定,不申请公证也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房产法定继承能不能必须公证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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