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赌做庄判刑要多少天?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在赌博中聚集约20人参加赌博的人,结合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最终确定具体量刑:
1、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赌博如何认定?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三、如何区分赌博与娱乐?
1、从主观方面看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
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
3、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
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
“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
“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
4、看彩头量的多少
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
四、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针对打赌做庄判刑要多少天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在我国是严令禁止打赌做庄的违法行为,一旦犯罪情节严重符合立案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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