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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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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927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问题带来帮助。
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

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

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二)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所以因医疗事故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医疗事故致死起诉时效多长时间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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