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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后解毒的是否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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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45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投毒后解毒的是否属于犯罪既遂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投毒后解毒的是否属于犯罪既遂

一、投毒后解毒的是否属于犯罪既遂

第一类是:投毒后,受害人已经中毒,造成了行为人希望的危害结果,构成既遂。若没有达到希望的危害结果,则可能构成实行终了的未遂。

第二类是:投毒后,在还未造成行为人希望达到的结果时,行为人看到受害人难受,心生同情,或者是其他情形,而救助受害人并且实际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则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投毒自首是属于犯罪中止吗

投毒后自首的,不属于犯罪中止,投毒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才属于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吸毒是否属于犯罪

吸毒不构成犯罪。

违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属于犯罪行为。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投毒后解毒的是否属于犯罪既遂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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