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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忘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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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188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别人欠钱忘了怎么做相关的法律规定。
别人欠钱忘了怎么做

一、别人欠钱忘了怎么做

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需要有借条等相关证据。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别人欠钱怎么能要回来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如可以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

3、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别人欠钱忘了怎么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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