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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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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050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为: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时无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买卖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履行;赠与合同成立后,出公益性、公正赠与外,当事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法定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子赠与和继承遗产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两者的时间不同。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叫生前赠与。

第二,两者税费不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

(1)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

(2)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三、赠与与遗赠的区别有什么

(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

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

(二)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四)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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