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工伤民事纠纷如何立案
工伤纠纷由仲裁机构立案,工伤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区别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工伤纠纷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相关工作证和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5、送达地址确认书,在提交申请表时还应如实写明自己能够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6、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证据等。
三、工伤事故中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纠纷中符合哪些情形才能被认定成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民事纠纷如何立案,事实上,工伤纠纷和一般的民事纠纷还是有区别的,而且,劳动关系中正常情况下都应该有工伤保险,除了少部分赔偿项目之外,工伤事故中大多数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社保机构承担的,但公司没有给员工买过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由公司全部承担。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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