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怎样办理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怎样办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636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怎样办理问题带来帮助。
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怎样办理

一、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怎样办理

当事人要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的,应当提出申请。

当事人要办理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应的材料,公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审查,公证机关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登记,确认当事人放弃遗产继承权。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继承人可不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怎样办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