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
同时满足生产伪劣化肥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就会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150条之规定,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之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故意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二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而故意予以销售;三是故意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约、兽药、化肥、种子,不能构成本罪。
二、生产伪劣化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伪劣化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了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后者则侵犯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
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后者犯罪对象的范围很广泛。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
前者的犯罪构成要求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而后者则是数额犯、其犯罪构成要求“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三、生产伪劣化肥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伪劣化肥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包括目的不同、客观要件不同、犯罪客体不同等。
1、目的不同
本罪一般是出于非法牟利的目的,后罪则是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2、客观要件不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一现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并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并非直接相连,而是通过消费者购买并使用了所生产、销售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后才发生危害结果的。生产、销售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而后罪则是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直接方法破坏生产经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直接相连,没有被害人从中介人这一因素;
3、犯罪客体不同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后罪的客体则是某一单位的生产经营,对象具有特定性;
4、犯罪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不仅限于自然人,而且还包括单位;而后罪的主体则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
生产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或者虽然没有造成较大损失,但是销售伪劣化肥的销售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能会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对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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