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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条款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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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177人看过
导读:合同解除条款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解除事由的,解除事由出现的,可以解除;有法定解除情形出现的,可以申请解除。若是依旧不知道合同解除条款怎么规定的的可以参考下文。
合同解除条款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解除条款怎么规定的

一般而言有以下四种法定解除情形:

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第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复印件和原件有什么区别

1、法律效应不同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没有原件高,在当事人提供原件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供复印件。如果复印件和扫描件没有和原件核对、印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为了使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时效性不同

复印件只能作为临时文件,经过公证处公证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原件使用。合同原件属于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合同期以内长期有效

3、证明力不同

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复印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复印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复印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

三、合同无效会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无效如果是由于缔约过失造成的会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固有利益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的损害或损失、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信赖利益的损失的赔偿: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其他损失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约定解除的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还是应该通知对方的,通知对方不是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对方收到通知以后合同就已经解除。以上就是关于合同解除条款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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