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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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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503人看过
导读:浙江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追究责任,当然的诈骗数额必须要达到较大的程度,才能够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处罚的。浙江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浙江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诈骗罪,浙江省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二、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 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 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电信诈骗管辖地怎么确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浙江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诈骗数额必须达到较大的程度,才能够按照诈骗罪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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