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有哪些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1.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离婚后,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要求撤销、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
3.离婚后,对未约定处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属于共有财产分割,无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如果是离婚时没有分割共同财产或者有漏分的财产的,则在离婚后随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则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但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则在离婚后三年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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