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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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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372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或者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关于遇到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条件是:

1、使用伪造信用卡、骗领信用卡、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超过五千元的;

2、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超过五万元的。

3、但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公诉前全部归还或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因信用卡诈骗受到超过两次处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案件如何去追款

1、没有提出过附带民事诉讼的话,可以直接提出民事诉讼

2、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而如果当事人已经有生效的有关诈骗犯罪的刑事判决的,法院在刑事判中所认定的事实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不需要当事人再行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

3、所以,当事人可以直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为证据,向对方追讨被诈骗的财物。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信用卡诈骗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条件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以上主要是对于信用卡诈骗立案条件是什么做出了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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