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的房产离婚时要如何分割
婚前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要如何判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为无权分割。但双方对该房产的归属另有约定的,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
在婚后,将配偶的名字登记在产权证上的,可视为夫妻对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婚前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什么
婚前购房的,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具体要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要分情况确定如何分割:
一、如果是一方全款出资购房的,则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房产也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给予对方补偿。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是产权登记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房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归夫妻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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