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先还清货款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先还清货款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956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先还清货款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先还清货款

一、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先还清货款

离婚了房产分割不需要先还完货款,对于此种情形,一般都会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若是不想再继续偿还贷款,就可以不需要对方支付房屋的一半价值左右的经济补偿,此时只有获得房屋的产权的一方主体,需要继续偿还贷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是:

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依法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要不要分割要看房产证是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分割的。

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此时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否需要先还清货款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财产分割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