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申请强制执行应谁交费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
接下来,我们看一看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
第一,在申请之前的时候,申请执行人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直接带着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个人身份材料,到法院立案窗口填写申请执行书,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手续,申请执行就行了。法院就会予以登记立案的。
第二,在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说评估费、鉴定费等等,执行费用有可能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但是最终这是要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这点类似于诉讼费用。不过,由于现在都是在某宝、某东等网上进行拍卖,相当于给申请人节省了垫付拍卖费的环节,这个费用是非常高的。
第三,在执行到位以后,相应的执行费用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也就是说被执行人除了承担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外,还有额外的承担一笔执行的费用,这也是对被执行人的一个惩罚。
当然在有些执行案件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那么在执行和解当中会对执行费用有一个约定的分配,如果说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了这些费用,那么当然就是按照约定来处理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时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准确住址和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生效证明;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机构组织代码;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法院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强制执行执行?
1、法院找不到债务人可能会采取的执行方式包括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等。
行法官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2、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强制执行申请费用原则上由被执行人负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交纳申请费。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应谁交费的相关介绍。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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