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犯存在犯罪中止吗?
连续犯存在犯罪中止。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连续犯和继续犯的区别是什么?
(一)连续犯必须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是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继续犯只具备一个犯罪行为,是数个在刑法上无独立意义的自然举动或危害行为呈连续进行状态。
(二)构成连续犯在主观上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且数个犯罪故意均为预谋故意;构成继续犯在主观上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且该犯罪故意既可是预谋故意也可是突发故意。
(三)连续犯的犯罪对象既可是同一的,也可是非同一的;而继续犯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同一的。
(四)连续犯是实质数罪,而继续犯是单纯一罪。
(五)在我国,刑法未对连续犯作出明确规定,它属于处断上的一罪;而继续犯虽然没有总则性刑法规范的明文规定,但存在着分则性刑法规范将其规定为一罪和处断上将其作为一罪的两种情形。
(六)连续犯一般按一罪从重处罚或按一罪作为加重构成情节处罚;继续犯是单纯一罪,必须按一罪论处,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处写犯罪情节相适应的刑罚。
三、连续犯的处断原则是什么
连续犯的处断原则指的是连续犯按照一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对连续犯的处理,应当按照不同情况,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并且连续犯的必须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所谓同一犯罪故意是指数次犯罪行为都在犯罪人的预定计划之中。所谓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犯罪计划,但是有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个总的犯罪意图。否则,尽管在客观上先后实施了两个以上犯罪行为,但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认为是连续犯。
连续犯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就其中某一个犯罪行为而言是存在中止的可能的,但是整体而言对量刑的影响不会太大。连续犯存在犯罪中止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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