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哪些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654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哪些

一、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有哪些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

2、登记于债务人一方名下,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的债务;

3、其他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的认定如何

夫妻共同债务有: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哪些夫妻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以下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夫妻债务最新文章

遇到夫妻债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