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公司债务 > 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要如何规定的

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要如何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071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要如何规定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要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要如何规定的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具体的法律效力是:

一、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二、公民作为出借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向公司提供借款,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公司按期偿还借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法律性质是要如何规定的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

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

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

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要如何规定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公司债务最新文章

遇到公司债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