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离职是否需要提前申请
合同到期离职不需要提前申请,本来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就会自动终止,所以不需要提前申请离职,到期后自动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
注意劳动合同到期后离职,如果不是单位保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本人提出不续签离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是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续签土地承包合同。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合同期满后,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
一般来说,如无他人承包,原承包人想继续承包,那么按原来的条件,原承包人可以顺利续包,只要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合同就可以。属于村委会将村民的承包地流转他人续签合同必须经村民同意。在合同期内需要续签的,必须征求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意见;属于流转他人的土地需要续签的,必须同对方协商确定。
承包合同的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信任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承包合同的内容:
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三、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六、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七、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八、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九、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三、没有签合同离职是否需要一个月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合同到期离职是否需要提前申请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