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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归女方能够改姓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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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40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孩子归女方能够改姓名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孩子归女方能够改姓名吗

一、离婚孩子归女方能够改姓名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能够给孩子改姓名。

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能够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能够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能够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名,需要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与孩子生父协商改姓名后,签署的书面同意的证明资料。

2、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户籍、离婚证

3、其它需要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离婚后女方能够要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作为孩子的母亲当然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一)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3、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孩子如何才能够判给女方

离婚后孩子能够判给女方的条件有:

1、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跟女方生活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孩子归女方能够改姓名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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