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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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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817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一、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

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一般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了逃避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并不能逃避法律责任,相反,有时会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用人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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