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无偿转让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各方当事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转让协议是受让人和转让人自愿订立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4.转让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或者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面材料是否有用
有用。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有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法律文件,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是重要的证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协议有时效吗
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时效规定的,如果因股权转让协议产生纠纷的,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如果因股权收购协议产生纠纷的,起诉时效为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期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开始到股权转让协议结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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