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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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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565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一、离婚协议离婚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还具有效力。不管复婚多久,只要没有法定无效的事由,原离婚协议就永远不会失效。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依法生效,双方复婚与否不会影响到原离婚协议已经产生的法律效力。不过原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的问题会因为双方再次成为夫妻而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房屋可以协商后分割吗?

离婚房屋可以协商后分割,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情形分割房屋: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归一方所有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协议在离婚再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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