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是哪些
不可撤销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相反,不可撤销合同是表示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合同签订时也是不存在任何问题,意思表明真实的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下列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误解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3.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欺诈一方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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