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没有遗产怎么继承
没有遗产则不需要继承。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第一种是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第二种是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第三种是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
第四种是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去世前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去世后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分割。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吗
遗产分割前,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税款。已经发生继承的,各继承人要在自己继承的份额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只有在留有遗产的情况下才需要继承遗产,而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继承等等。并且在继承遗产前,如果对方有留下债务,需要优先偿还债务,然后才能继承遗产,以上是关于独生子女没有遗产怎么继承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点击相关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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