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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还要交诉讼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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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107人看过
导读:申请强制执行还要交诉讼费吗,答案是肯定的,即如果是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此时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的,具体的诉讼费用需要根据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价款的金额大小来认定,具体的强制执行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申请强制执行还要交诉讼费吗?

一、申请强制执行还要交诉讼费吗?

申请强制执需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待执行后交纳。缴费的金额按照不同的标准来缴纳,若是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费用在50元-500元之间,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的按照比例缴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强制执行可以先予执行吗

1、制执行与先予执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存在强制执行可以先予执行的情况。

(1)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2)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从定义上来看,两者的区别首先是执行的时间,强制执行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

(1)也就是诉讼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结束以后,才可以执行。而先予执行则不需要生效的法律文件,即在审判过程中即可执行;其次是执行的内容。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任何生效法律文件中明确的内容。而先予执行有着严格的执行范围的限制,如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

(2)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

申请强制执行还要交诉讼费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不同的按键所对应的强制执行的诉讼费用的大小是不同的,一般涉及到标的额的,就需要按照标的额的比例来收取费用。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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