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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抚养费还能够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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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86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能够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过去的抚养费还能够要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过去的抚养费还能够要吗

一、过去的抚养费还能够要吗

过去的抚养费还能够要。如果是孩子成年后索要成年前的抚养费的,则孩子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如果是未成年人索要过去的抚养费的,则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的诉讼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离婚了还能够起诉要抚养费吗

父母抚养孩子是义务,协议离婚后,仍能够起诉要求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尽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离婚之后,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另一方能够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子女成年后还能够要抚养费吗

子女成年后不能够要求支付抚养费,但是成年子女特殊情况也有权要抚养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能够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能够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过去的抚养费还能够要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能够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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