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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后如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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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728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专利权终止后如何恢复问题带来帮助。
专利权终止后如何恢复

一、专利权终止后如何恢复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

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二、专利权侵权如何赔偿

专利侵权的有以下几种赔偿方式:

1、以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为标准对被侵权人予以赔偿;

2、侵权人以因侵权获得的收益对被侵权人赔偿;

3、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三、如何取得专利权

取得专利权的方式:

1、原始取得,即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三年实质审查(仅限发明专利),符合条件的,由专利行政部门核准授权;

2、继受取得,即当事人通过继承、转让、赠与等方式取得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专利权终止后如何恢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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