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00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

一、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

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供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比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不动产权证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应当与遗产的价值成正相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放弃财产继承权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房产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原件;

6、地籍图原件。

根据法律规定,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