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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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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124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属于共同财产问题带来帮助。
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属于共同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婚后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婚内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包括哪些

下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财产归属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但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除外。

二、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四、婚后被赠与或者继承的房产,且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或者只让一方继承的。

五、婚前获得的房产,但是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哪些情形下夫妻不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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