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继承不是一定需要公证。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满足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只是经过公证,证据效力更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立遗嘱必须公证吗被继承人是否需要去
依据目前《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没有规定一定要去公证处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立的遗嘱就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即被继承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有效:
一、实质要件:
1.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二、形式要件:
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遗嘱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遗嘱,要看独生子女父母长辈是否健在而决定。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只有独生子女一个人在世的,是可以不用立遗嘱的;
如果有两个人以上在世的,因为所有人皆有继承权,如果子女想要继承房产,是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的,这个时候如要继承房产,是需要遗嘱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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