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后商险是不是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后商险要赔偿。逃逸的行为不是商险免责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先由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肇事逃逸商业险是不是必须赔偿
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商业保险的免责情况就包括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但是,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保险公司都免责。
就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商业保险合同是不是应该赔偿,关键看其免责条款是不是做了特别提示,如果没有明确提示及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付。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三、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不是赔偿
对于肇事逃逸交强险会赔偿,但是第三者商业险保险不会赔偿,因为肇事逃逸属于免责事由;如果购买了其他商业保险,保险合同中约定肇事逃逸属于免责事由的,其他商业保险也不会进行赔偿。
但要注意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提示注意和解释说明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免责条款,但保险公司未尽上述义务的,则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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