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红型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红型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该保险是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人身保险,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该保险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没有房产证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没有房产证,从法律意义上说,没有取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因此不能认定为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没有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归属权存在争议,那么法院不宜作出归属权的判决。
除非夫妻能够接受法院的调解,通过协商的方式,在离婚调解书中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双方都认同的约定。那么,法院可以判决调解书生效,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就有了法律保障。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对此不同意,调解不成功,那么房屋的归属权便会搁置,法院不会判决这套房屋归谁所有。但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由谁居住或者房屋如何使用。等拿到房产证之后,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析产纠纷,再对房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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