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肇事人不出医疗费如何办
遇上肇事司机不支付医药费的情况发生后,交通事故受伤一方可由以下几个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肇事者不愿意支付医药费,受害一方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
2、找事故处理的交警,请他们帮助联系对方索要。
3、如果交警把对方的车辆扣留了,可以在肇事一方给交警的提车的保证金中提取看病。前提得是交警同意。
4、肇事车已经购买交强险。可以要求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垫付。
5、自己先垫付医药费。
要注意的是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相关票据、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还要到事故发生地去起诉肇事者。一般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一方要求的赔偿问题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两个方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二、肇事逃逸后找不着人如何办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找不着人,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肇事司机不出医疗费,如何维权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抢救治疗的,而公安机关尚未对具体的责任认定和调解之前,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的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拒不预付医疗费用的,当事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惩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被申请人有履行预付医疗费的能力。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
4、先予执行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急需为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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