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如何去鉴定,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如何去鉴定,怎么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908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如何去鉴定,怎么规定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医疗事故如何去鉴定,怎么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如何去鉴定,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第四条

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该在医疗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是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四)陪护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陪护时间。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按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20%。

(六)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购买发票计算。

(七)交通费: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不同损害程度确认。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医疗事故如何去鉴定,怎么规定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事故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