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子女是否有权申请增加抚养费
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当原本判决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成长需要时,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生母增加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对于非婚生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式是什么?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抚养费的计算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有以下三种: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第二,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而且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抚养的时间范围是怎样的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伴随着子女逐渐具备独立的生活能力而停止,具体而言父母给付抚养费有一定的时间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原则上以十八岁为分水岭,与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相一致。囿于单纯的年龄标准过于狭隘,第四十一条又明确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是父母需要继续抚养的对象,其不受年龄的限制。
非婚子女是否有权申请增加抚养费?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做出了保护,不能因为其是非婚生子女,就随意剥夺其合法权利。作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确实因为客观情形发生改变,导致抚养费需要做出变更的,也是需要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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